1982年2月17日,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桂发〔1981〕16号文和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委员会扩大会精神,经中共柳州市委常委会研究,柳州市委以柳发〔1982〕12号文下发《关于成立党史资料征集小组的通知》,柳州市党史资料征集小组成立,统一组织领导柳州市党史资料征集和党史编写工作,具体任务是负责党史资料征集、整理、鉴别、核实、交流工作和编写柳州地方党史。党史资料征集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共11名成员,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资料征集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后来柳州市委党史办公室的前身,办公地点设在市档案馆。
1985年12月18日,柳州市编制委员会以柳编〔1985〕36号文同意成立中共柳州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办公室,确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10名。
198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制委员会以桂编〔1987〕247号文批复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报告,同意中共柳州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办公室定为相当县(处)级事业单位。
1990年12月17日,经中共柳州市委常委会研究,柳州市编制委员会以柳编〔1990〕52号文同意中共柳州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办公室设置中层机构,确定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办公室设置两个科,即征编一科、征编二科,编制10人。
1992年10月5日,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桂委会〔1992〕26号文精神,柳州市编制委员会以柳编〔1992〕101号文确定将中共柳州市委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改名为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原机构级别不变。
2005年4月15日,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柳编〔2005〕12号文同意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定为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事业单位。
2006年1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部以桂组复字〔2006〕99号文同意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010年8月30日,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柳编〔2010〕7号文同意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增加1名编制,增编后总数为11名。
2011年4月18日,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柳编办函〔2011〕15号文同意柳北区、城中区、柳南区、鱼峰区设立党史研究室,在党委办公室挂牌,人员编制在城区内部调剂。
2011年4月20日,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柳编〔2011〕7号文同意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增设科室和明确领导职数的批复,核定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同意增设科研宣传科;同意将征编一科更名为秘书科,征编二科更名为征编科。
2017年6月2日,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柳编〔2017〕58号文同意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配备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正科长级),配备后科级领导职数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