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2021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城市更新、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城市房屋安全鉴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参与城市更新改造规划、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协助开展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参与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助开展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负责开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开展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列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48名。
2021年12月底,单位在职人员共85名,其中在编人员45名,聘用人员40名。
内设机构七个,分别为办公室、计财科、前期调查科、旧城改造科、墙体材料改革科、白蚁防治科、房屋安全鉴定科。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提高前期调查项目覆盖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土地熟化项目,推动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
(二)有效推进墙改基金清缴工作,提速增效办理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核发和变更事项,督促指导不合格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完成整改,配合完成自治区级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开展墙改宣传活动,促进新型墙材行业健康发展。
(三)扎实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推进公益性房屋鉴定,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有效的保障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推进白蚁防治及科研工作,加大白蚁防治质量监管。
第二部分: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2249.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2.1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2.25万元,增长10.1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9.9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64.16万元,增长164.05%,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本单位合并成立,合并前旧城处为非预算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节能保温隔热烧结墙材设备扩建生产线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197.18万元,为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46.90万元,下降76.65%,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本单位合并成立,合并前旧城处为非预算单位,其他收入主要为旧城处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807.7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35.40万元,增长71.01%,主要原因是:填报2020年决算时,上年结转和结余少填142.06万元(已在2020年决算说明中解释),193.34万元为2020年结转至2021年使用资金。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2249.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71.72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96.58万元,增长36.8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5.52万元,增长492.44%,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本单位合并成立,合并前旧城处为非预算单位,支出计入经营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47.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8.71万元,增长445.97%,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本单位合并成立,合并前旧城处为非预算单位,支出计入经营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1183.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54.20万元,增长14.97%,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本单位合并成立,合并前旧城处为非预算单位,支出计入经营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2.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3.15万元,增长580.87%,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本单位合并成立,合并前旧城处为非预算单位,支出计入经营支出。
5、其他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制砖企业,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此类开支。
6、年末结转和结余778.1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0.55万元,增长13.17%,主要原因是:部分结转结余资金为2021年12月收到暂存于归集户,待2022年1月支付给被拆迁户的搬迁过渡费。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8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88.72万元,增长178.41%。其中:基本支出860.12万元,项目支出370.70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18.56万元,支出决算为123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5%。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4.88万元,支出决算为3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9%。主要用于发放退休职工退休费补助,预决算差异原因为2021年内有职工退休,追加了退休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67万元,支出决算为7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8%。主要用于支付在编职工养老保险。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34万元,支出决算为4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0%。主要用于支付在编职工职业年金。预决算差异原因为2021年新进编职工追加经费预算。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82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付遗属补助。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8.65万元,支出决算为4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1%。主要用于支付在编职工医疗保险。预决算差异原因为2021年新进编职工追加经费预算。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67.20万元,支出决算为95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8%。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预决算差异原因为年末财政一体化提交付款时,国库未审批通过。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预决算差异原因为本年使用上年结转资金0.28万元。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6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9%。主要用于支付在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差异原因为2021年新进编职工追加经费预算。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0.1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6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8%。预决算差异原因为:预决算差异原因为2021年新进编职工追加经费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5%。预决算差异原因为年末财政一体化提交付款时,国库未审批通过。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8%。主要用于发放退休职工退休费补助,预决算差异原因为2021年内有职工退休,追加了退休费。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其中:
(一)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追加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为:自治区下达追加预算15万元,专项用于补助造砖企业生产新型节能环保砖。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2%,比上年增加26.03万元,主要原因是开支公车购置费,新购公务用车2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8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7.91万元,原因是新购2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白蚁防治。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5%,比上年减少2.42万元,原因是年底支付的车辆运行维修费,已提交付款但国库最终未能审批支付。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93万元,平均每辆0.0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22%,比上年增加0.53万元,原因是自治区来访调研、检查等公务接待活动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4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31%。
共组织对“聘用人员支出”“旧城改造专项工作经费”“白蚁防治经费”等3个项目进行了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9.18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中心严格按市财政批复的预算项目资金执行项目支出,各项目指标完成好,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的计划要求。
组织对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9.89万元,自评分为99.63分,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的计划要求,完成情况较好。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聘用人员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旧城改造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白蚁防治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各项目完成情况较好。自评情况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