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1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住房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住房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与住房保障规划、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协助开展管辖范围内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直管公房及其配套设施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设置十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党群人事科、财务科、住房管理科、住房分配科、资格审核科、资产管理科、信息管理科、规划发展科、住房安全和修缮科。
第二部分: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5493.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91.1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99.64万元,下降17.5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7.8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70.31万元,增长27.7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财政全额拨款负担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增加;本年新增财政直接下达的保障房专项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203.34万元,为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369.95万元,下降87.08%,主要原因是:保障房工作经费2020年度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拨款下达,我中心2020年决算计入其他收入,2021年度通过财政预算下达,2021年计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2202.3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19.87万元,增长11.0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金额依据2019年及2020年年末预算完成情况及财政予以结转的情况确定,两年的收支情况及财政予以结转的情况有变动,故上年结转和结余有变动差异。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5493.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86.1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73.10万元,增长7.5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25.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95.09万元,增长89.4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财政全额拨款负担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数量增加,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相应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98.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4.43万元,增长304.0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财政全额拨款负担的在职人员数量增加,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相应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51.5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8.06万元,增长53.89%,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去世人员抚恤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3110.53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14.48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财政统筹资金,相关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未予以支付。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4.1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利息收入124.19万元转入结余分配后已上缴财政局国库,2021年利息全额上缴国库不转入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1607.4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32.32万元,下降28.23%,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不同;2021年单位使用年初结转结余594.94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7.8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70.34万元,增长27.73%。其中:基本支出2033.40万元,项目支出1054.43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22.47万元,支出决算为308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62.29万元,支出决算为29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事业单位2021年退休干部春节慰问金差额。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85万元,支出决算为21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下达绩效工资总量相关预算、社保核定的缴费基数发生变化。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4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下达绩效工资总量相关预算、社保核定的缴费基数发生变化。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8.64万元,支出决算为9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下达绩效工资总量相关预算、社保核定的缴费基数发生变化。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下达去世人员抚恤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0.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年初预算中的保障房专项资金调整至我中心,由我中心负责项目实施。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0.64万元,支出决算为16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追加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补差及人员变动造成的差异。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09.63万元,支出决算为147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统筹资金,压减项目经费,剩余2021年应支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财政均未予以支付。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下达去世人员抚恤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3.4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9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下达绩效工资总量相关预算、社保核定的缴费基数发生变化;财政统筹资金,部分工资福利在2021年未予以支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财政统筹资金,部分商品服务支出在2021年未予以支付。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财政追加下达去世人员抚恤金;追加2021年退休干部春节慰问金差额。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1%,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厉行节约,严格把控单位“三公两费”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8%,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原因是随着车辆使用年限增加,维修费用相应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保障房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所属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05万元,平均每辆0.4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比上年减少0.3万元,原因是严格遵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厉行节约,严格把控单位“三公两费”的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6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6.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04.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2.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2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57%。
组织对2021年度“直管公房维护”“聘用人员经费”“公租房管理补助经费”“公租房维护维修经费”“物业补助经费”“‘阳光社区·美丽家园’改造经费”等6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23.33万元。
组织对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87.83万元。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直管公房维护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聘用人员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公租房管理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公租房维护维修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阳光社区·美丽家园”改造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物业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批复下达时间较晚,导致资金拨付时间较晚;二是保障性住房的网点多,工作及人员复杂,物业公司没有专人跟进物业补助经费核对工作,导致工作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下年财政及时下达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二是建议物业公司配备专员负责核对物业补助经费,以便后续工作的开展。
上述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2.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