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8-10-11 15:44 【字体:小中大】
一、项目概况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是指政府向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为居家养老政府扶助对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含日常照料、家政服务、商务服务、健康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内容。目的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一步满足高龄、困难老年群体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引导广大民众树立按需购买居家养老的消费理念,最终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和可持续发展。
项目涉及市民政局、市老干部局,各城区民政局、新区事务局等单位,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协调相关单位,统一采购及办理相关事宜。
二、服务项目
为政府扶助对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1、服务对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援助、补助对象应具有柳州市市区户籍,具体对象如下:
(一)60周岁以上城市散居“三无”老人。
(二)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需介助、介护的失独老人。
(三)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需介助、介护的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孤寡老人、残疾老人,及享受定期抚恤或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四)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需介助、介护的子女不在柳州市市区工作的独居低收入老人。
(五)居住在市区的离休干部。
(六)87周岁(含87周岁)以上的老人。
2、服务标准:前五类人群每人每周可享受一次上门服务,每次2小时,第六类人群,每人每两周可享受一次上门服务,每次2小时,按照(类别重复者不累加,按照类别最高标准执行)。
3、服务内容: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健服务、家政服务、紧急救助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及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