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是市委的机密,为了保证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在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制度:

一、人事档案由组织科专人负责,专柜存放,确保档案不受任何损失;

二、任何人不得携带人事档案资料进入公共场所,不得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

三、档案借阅、接收、转出和材料收集等日常工作,要坚持办理登记手续,认真检查核对,做到三相符,即:名册与档案相符,档案内容与本人情况相符,目录与材料相符;

四、人事档案的装订做到规格统一,式样统一,目录、封皮、档案袋一律按中央组织部的统一规定式样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