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人〔2023〕3号关于开展“卓越校长培养工程”和“高中学科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高中,市特殊教育学校,市六十六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办发〔2022〕10号)要求,健全柳州市教师梯级培养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柳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梯级培养行动——“卓越校长培养工程”和“高中学科卓越教师培养工程”。为做好培养对象的遴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一)卓越校长培养工程
与广西师范大学合作,通过组织开展深度学习、导师指导、示范提升等形式,用三年时间培育100名基础教育校长,帮助研修校长进一步凝练教育思想、提升实践创新能力,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家型卓越校长。同时,引导支持研修校长加强辐射引领、协作帮扶等社会服务,带动柳州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高质量提升。
(二)高中学科卓越教师培养工程
与西南大学合作,通过集中研修、影子学习、工作坊研修、在岗锻炼、网络培训等形式,用三年时间培育100名高中学科骨干教师、教研员,帮助教师围绕高中“三新”改革进一步凝练教育教学理念,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提炼教育教学成果,着力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引领我市高中“三新”改革发展的教育家型名师,支持他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教师发展。
二、培养对象
(一)卓越校长培养工程
柳州市中小学校正、副职校长。共计培养100名。每个县区可各推荐5—8名培养对象参加遴选,新区可推荐2—4名,局属高中可推荐3—6名,特教学校、六十六中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高中学科卓越教师培养工程
柳州市普通高中(含五县)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学科骨干教师、教研员。共计培养100名。每个学校每个学科可各推荐2—4名培养对象参加遴选。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三、遴选条件
(一)卓越校长培养工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有责任感;在本地、本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定的教育理想、深厚的教育情怀、高尚的师德师风,教学或办学业绩突出,育人成果显着,深受学生喜爱,是“四有”好老师的楷模典范。
2.长期在中小学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教科研和学校管理工作,初步形成教育教学和办学治校的理念和风格,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开展课题研究、编着专着或教材等,并取得较为显着的成果。
3.原则上应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职称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满足和具备以下条件不少于两项:(1)主持过区、县级以上教改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2)曾经以第一署名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3)作为核心成员参编教材,或独立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着;(4)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公开刊物发表专业论文至少1篇;(5)所在学校或所管理班级、年级近五年获得县级以上集体荣誉。
5.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荣誉称号或政府奖励,或者连续在乡村学校任教10年及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高中学科卓越教师培养工程
1.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定的教育理想、深厚的教育情怀、高尚的师德师风,教学或办学业绩突出,育人成果显着,深受学生喜爱,对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有突出贡献。
2.为市级以上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成员或学科基地备课组长、教研组长、骨干教师或市级学科中心组成员等,长期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初步形成一定的教育教学理念和风格,有较大的学科影响力。具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开展课题研究、编着专着或教材等,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3.原则上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荣誉称号或市级高考质量贡献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4.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能承诺克服困难完成研修学习的核心任务。
(1)明确研修目标任务与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师德师风修养,拓展知识视野,深化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大胆探索课堂教学创新改革、校本研修机制改革,聚焦提高学科教学质量出经验、出资源、出成果,持续提升教育教学引领能力。
(2)在集中培养期间,能完成以下基本任务:
①主持课题研究。在研修期间,围绕研修主持申报一项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开展研究工作,形成阶段性课题研究报告。②撰写期刊论文。结合研修实际,研修期间撰写至少1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并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公开出版凸显教育专长和风格的专着、书稿。③开展学术报告。在市级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或论坛至少作一场学术报告。④建设优秀团队。成立名师工作室,以此为平台,引领优秀教师形成学习共同体,带动一批教师成长发展。⑤参与教育帮扶。通过对口支援、送教下乡等多种形式参与教育帮扶,积极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⑥沉淀优质资源。结合学习研修、团队教研等生成一批优质的学科教学资源,在柳州市教师教育发展智慧平台上发布。⑦提炼教学成果。培养期间注重阶段性总结,梳理研修收获,沉淀研修收获,提炼教学成果并积极参加市、区两级教学成果评比。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培养对象。个人可以根据遴选条件、自身实际及发展意愿,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等)集体研究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在规定名额内推荐上报市教育局。其中属于学校正职领导的,必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卓越校长培养工程”“高中学科卓越教师培养工程”两个项目。
(二)材料初审。市教育局对各县区、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后的人员提交专家委员会评议。
(三)面试答辩。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人选进行面试答辩,答辩时间暂定2023年2月10日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经过专家评审考核提出拟培养对象的建议人选。
(四)确定名单。市教育局党组根据遴选条件、专家评议建议、申报人材料等确定培养对象名单并予以公布。2023年3月起开展正式培训。
五、其他
(一)各单位要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校领导、骨干教师参加遴选,对所推荐对象认真审核把关,多方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优先推荐管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有思想有活力的中青年校长、教师。在培养期间要积极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合理解决工学矛盾,支持培训学院按要求参加培训。
(二)各县区、各学校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市教师培训与学生素质教育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启元广场A座2806室)。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lzspzx@126.com。
1.本单位推荐报告一式一份。
2.《推荐人选花名册》一式一份。
3.每一位申报人的《申报表》一式五份及佐证材料一套。
联系人及电话:邓华明,19165772678;熊星琼,13878276991。
附件:1.推荐人选花名册
2.“柳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梯级培养行动——卓越校长培养工程”推荐人选申报表
3.“柳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梯级培养行动——高中学科卓越教师培养工程”推荐人选申报表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