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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启用柳州市柳江区穿山芳塘不停车检测点的通告

        来源: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2-12-12 09:18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护公路桥梁设施安全,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改善公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公路超限检测站及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建设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定于2022年12月21日0时起,启用国道G209线K3346+300路段(柳江区穿山镇芳塘屯)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设备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2年12月1日0时至12月20日24时为政策法规宣贯期,在此期间,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 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企业和个人主动卸货至国家规定的限载标准的,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将以提醒教育为主,不实施行政处罚。

        2022年12月21日0时起,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企业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货运机动车辆途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路段,驾驶人为达到干扰或者逃避动态自动称重检测系统的目的,还实施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辆号牌、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将依法移送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三、请严格按照规定合法合规装载,严禁超限超载运输。

        四、具体承办机关、地址及联系方式: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柳州市柳南区柳邕路261号),电话:0772-3212762、3211611。

        特此通告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柳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