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柳州市委批准,柳州市纪委监委对鹿寨县委原常委、副县长陈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获取土地使用权、承揽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给予陈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波简历
陈波,男,壮族,1977年2月生,广西鹿寨人,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2006.07-2011.04 鹿寨县寨沙镇党委书记;
2011.04-2011.05 鹿寨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11.05-2016.05 鹿寨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2016.05-2016.08 鹿寨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6.08-2019.12 鹿寨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2019.12-2021.06 鹿寨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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