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柳城县龙头镇党委组织委员黄慧慧落实疫情排查、管控工作不力问题。根据龙头镇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对疫情防控实施网格化管理。1月21日以来,黄慧慧多次向辖区内武汉返乡人员叶某核实了解密切接触者信息,叶某拒绝配合。之后黄慧慧未采取措施进一步排查,也未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相关情况。2月2日,处于居家隔离期的叶某出现轻微咳嗽症状,并私自到镇卫生院就医,黄慧慧对上述风险情况不知情、不掌握。黄慧慧作为龙头社区挂村领导,负责龙头社区相关防控对象的排查、管控等工作,思想认识不足,不正确履行职责,排查不到位,管控工作不力,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影响。2月8日,黄慧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柳城县凤山镇大湾村党支部委员、计生专干韦耀华落实疫情排查工作不力问题。1月24日至28日,大湾村委按照凤山镇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村委干部进行逐户排查,韦耀华在对所负责的邦塘屯进行排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逐户排查,导致出现漏排途经湖北返乡人员情况。直至2月2日,凤山镇政府收到大数据排查结果后,才对漏排人员采取隔离观察措施。韦耀华作为邦塘屯包片村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到位,排查工作不扎实,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影响。2月8日,韦耀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