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柳城县太平镇副镇长杨群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9年12月17日,杨群作为建设单位代表到现场参与对太平镇板料村门头屯产业基地道路硬化工程竣工验收,其间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合同中明确的设计标准组织开展验收工作,没有发现施工方未铺设风化碴垫层,同时,在明知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符合设计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在综合验收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上签名,使该工程通过验收,导致多付工程款9793元,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8月28日,杨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柳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吕秀雯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吕秀雯作为洛满镇顶建村扶贫饮水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责任领导,在该项目验收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未及时督促施工方整改,致使管道长期暴露在外,多处受外力损坏漏水;与施工方、镇政府和村委沟通协调不到位,疏于跟踪管理,致使工程验收通过后5个多月仍未能投入使用;在自治区“四合一”考核指出该工程未交付使用问题后,仍未及时推动整改,对群众利益造成损害。2020年8月31日,吕秀雯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三、柳江区成团镇副镇长兰祖维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兰祖维在分管成团镇民政工作期间,对高龄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疏于管理,对领取高龄补贴人员信息数据的真实性不加核实就在发放表“分管领导”一栏签字,致使该镇117900元高龄补贴资金被冒领、骗领,兰祖维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9月18日,兰祖维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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