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利用红十字会进行诈骗的声明
发布日期:2022-12-08 来源:市红十字会近日,柳州市红十字会收到群众反映,有不法分子盗用红十字会面向社会大众设置的捐赠账户,在QQ、微信等网络平台传播“捐款返现”活动,用奖励等方式误导公众先向官方网络爱心捐赠平台进行小额捐款,再假借公益活动之名和虚假链接进行虚假宣传和诈骗套现,此类不法行为不仅给群众造成了经济损失,也严重侵害了红十字会的声誉及合法权益,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避免广大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柳州市红十字会在此郑重声明如下:
一、柳州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依法开展社会募捐工作,所有募捐活动及相关信息均在我会官方网站(http://hszh.yun.bogkir.com/)、“柳州红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从未授权个人发送捐赠信息。捐赠款物均根据捐赠者意愿依法在柳州市开展人道救助和人道服务,不会以利益诱导的方式进行慈善募捐,更不会要求捐赠者参与任何形式的费用垫付或取得佣金提成。敬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谣言,如遇“刷单赚取佣金”、“捐赠返利”情况或类似行为,请勿参与,谨防上当受骗。对已造成损失的,请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零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我会对不法分子利用我会名义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请爱心人士认准官方正规渠道,通过正规渠道获取相关信息,捐款前注意甄别,提高警惕,谨防电信诈骗,造成财产损失。如有非本人意愿捐款或误捐到柳州市红十字会捐赠账户的群众,请及时联系我会工作人员进行处理。联系人:龚丽盈,联系电话:2639856。
特此声明。
柳州市红十字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