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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发改涉企政策明白卡第01期——市场准入篇

        来源: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3-02-02 15:15    |  作者: 体制改革和政策研究科




        涉企政策明白卡

        第01期——市场准入篇

        履职尽责

        多维宣贯

        优化营商

        惠企利民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聚“发改”能量,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在本微信公众号发布“涉企政策明白卡”系列信息,主要围绕发展改革领域的涉企政策,挑出“干货”、浓缩“精华”,切实提升涉企政策知晓度和市场主体获得感。



        本期主题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柳州市实施分工方案》的通知(柳发改体改〔2022〕9号)

        01

        政策介绍

        1

        文件



        2022年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



        2022年7月13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厅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广西实施方案》(桂发改体改〔2022〕743号)



        2022年8月31日柳州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柳州市实施分工方案》(柳发改体改〔2022〕9号)

        2

        涉企内容摘要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

        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3

        业务科室及咨询电话

        体制改革和政策研究科 0772-2860449


        02

        你问我答



        1.什么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一张清单”是什么

        意思?

          “一张清单”:包括两层含义:

        (1)强调清单全覆盖。要求全面梳理禁止和限制市场主体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

        (2)强调制度统一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做到全国一张单子。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擅自增减、变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目。



        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每年都在变化修订吗?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遵循法治原则,根据涉及市场准入、投资经营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行政审批的变化进行修订。发改委和商务局每年都会通过多种方式听取行业协会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的意见与建议,如果您有相关意见与建议,可以向相关行业协会进行反映,由行业协会进行转达。



        4.可能涉及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情形?

        (1)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的。

        (2)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的。

        (3)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4)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5.什么是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存在两种情形:

        (1)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所有制限制、资本限制、资质限制等不合理限制性条款,造成准入门槛变相提高或“隐形门”,影响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

        (2)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准入前置程序或要件,造成准入成本增加。



        6.可能涉及存在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情形?

        (1)准入准营门槛过高,条件设置不合理不清晰。

        (2)一些行业存在变相审批的问题。

        (3)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领域前置门槛多。

        (4)一些地方的公共服务领域未完全放开,存在多种垄断经营问题。

        (5)新经济领域准入标准滞后,地区间准入差异大。

        (6)一些垄断行业开放后存在“准入难盈”的问题。

        (7)一些地方和领域仍存在地方保护问题。





        部门动态

        柳州发改涉企政策明白卡第01期——市场准入篇

        来源: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02-02 15:15  作者: 体制改革和政策研究科




        涉企政策明白卡

        第01期——市场准入篇

        履职尽责

        多维宣贯

        优化营商

        惠企利民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聚“发改”能量,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在本微信公众号发布“涉企政策明白卡”系列信息,主要围绕发展改革领域的涉企政策,挑出“干货”、浓缩“精华”,切实提升涉企政策知晓度和市场主体获得感。



        本期主题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柳州市实施分工方案》的通知(柳发改体改〔2022〕9号)

        01

        政策介绍

        1

        文件



        2022年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



        2022年7月13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厅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广西实施方案》(桂发改体改〔2022〕743号)



        2022年8月31日柳州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柳州市实施分工方案》(柳发改体改〔2022〕9号)

        2

        涉企内容摘要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

        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3

        业务科室及咨询电话

        体制改革和政策研究科 0772-2860449


        02

        你问我答



        1.什么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一张清单”是什么

        意思?

          “一张清单”:包括两层含义:

        (1)强调清单全覆盖。要求全面梳理禁止和限制市场主体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

        (2)强调制度统一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做到全国一张单子。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擅自增减、变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目。



        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每年都在变化修订吗?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遵循法治原则,根据涉及市场准入、投资经营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行政审批的变化进行修订。发改委和商务局每年都会通过多种方式听取行业协会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的意见与建议,如果您有相关意见与建议,可以向相关行业协会进行反映,由行业协会进行转达。



        4.可能涉及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情形?

        (1)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的。

        (2)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的。

        (3)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4)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5.什么是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存在两种情形:

        (1)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所有制限制、资本限制、资质限制等不合理限制性条款,造成准入门槛变相提高或“隐形门”,影响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

        (2)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准入前置程序或要件,造成准入成本增加。



        6.可能涉及存在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情形?

        (1)准入准营门槛过高,条件设置不合理不清晰。

        (2)一些行业存在变相审批的问题。

        (3)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领域前置门槛多。

        (4)一些地方的公共服务领域未完全放开,存在多种垄断经营问题。

        (5)新经济领域准入标准滞后,地区间准入差异大。

        (6)一些垄断行业开放后存在“准入难盈”的问题。

        (7)一些地方和领域仍存在地方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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