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持续健康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保障各级各类公办普通高中更好的向家长提供高质量教育服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财务〔2020〕52号)、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柳教基〔2018〕89号)、《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财务〔2020〕52号)等文件精神,柳州市发展改革委、柳州市财政局、柳州市教育局共同研究起草了《柳州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调整(核定)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30天,自2021年5月13日起至2020年6月11日止。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以邮戳日期为准)向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教育局反映。
柳州市发展改革委反馈方式如下:
意见反馈邮箱:lzfgwjtk@126.com
邮寄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科
邮编:545000
联系电话:2855286
柳州市教育局反馈方式如下:
意见反馈邮箱:jysfzl@163.com
邮寄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文惠路87号 柳州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
邮编:545001
联系电话:2801945
附件1.柳州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2.柳州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