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44999/2023-02220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30日
- 标 题:
- 柳城管信〔2022〕32号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城管信〔2022〕3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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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管信〔2022〕32号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市环卫处,水上支队、信息中心,柳西环卫所,局机关各科室:
202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岁末年初历年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事故防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顺利平安度过假期,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局决定开展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节前自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由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刘挺担任组长,各二层单位安全生产相关负责人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巡查小组进行检查。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检查分为自查和现场抽查。各单位要突出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检查。主要针对办公区域、仓库、垃圾中转站、油库、执法装备、环卫机械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执勤(环卫)车辆、执法船舶、消防设施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二)各单位根据《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总体预案》及市局下发的相关专项预案规定,对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预案、人员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物资、应急防控措施等完善及落实情况。
(三)各单位根据市局下发的各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大检查、涉电公共三年行动、年终岁末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各单位组织开展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及自治区、柳州市实施意见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
(六)重点对各单位的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进行检查。
(七)各单位今年以来市局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加强城镇燃气、违法建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消防等专项督查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节前安全生产教育,特别要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环卫人员、市容巡查员和汽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在出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三)各单位、各科室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信息畅通无阻。加强值守和备勤,提前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对人员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物资、应急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全面部署,认真抓好每个环节,安全措施保障到位。
(四)市局抽查时间暂定于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自查情况请于2022年1月10日前报市局科技信息科,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邮箱:kjxx211@163.com)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