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基层证明事项清理规范试点工作
为落实好自治区印发的开展清理规范证明事项试点工作通知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8月29日,自治区编办、政管办在南宁联合召开全区清理规范证明事项试点工作会议。自治区编办(绩效办)主任梁海萍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管办主任王西冀主持会议,自治区政管办副主任钟穗解答了各试点市县关心的问题。自治区有关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试点市县编办、政管办或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业务骨干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
梁海萍主任指出,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是中央和自治区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动“放管服”改革走向纵深的重要内容,对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群众利益、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各试点市县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大胆试、大胆创、大胆干,切实把试点工作开展好,把任务完成好。
梁海萍主任强调,试点工作要把握好四个关键点。一是把握好清理原则,做到依规清理。总体遵循“谁设定、谁清理”要求,具体把握好六个基本原则。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设定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是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要求各级各部门取消的,各级各部门一律对应取消。二是把握好清理范围,做到不留死角。此次清理范围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等文件设定的要求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时,需到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及其盖章环节。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自行设定的要求出具的各类证明,也属于此次清理范围。三是把握好清理程序,做到有序推进。要做好调查摸底,通过以点带面,解剖麻雀的办法,全面掌握开具证明事项底数。要按照确定的清理原则,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考虑,逐项逐条比对进行清理。要对清理的结果形成不同的目录清单,及时对外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四是把握好建章立制,做到长效管理。证明事项清理规范后,相关的建章立制工作要及时跟进,用制度规定固化清理成果,保障后续监管工作,防止新增证明事项或成果反弹。
梁海萍主任要求,清理规范证明事项工作直接涉及政府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试点地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计划,狠抓落实,实现改革新突破。机构编制部门、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支持和帮助试点市县搞好清理工作,为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多便利。
会上,南宁市、柳州市、北海市、兴业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合浦县、兴业县、靖西市等7个试点市县,介绍了本地清理规范证明事项试点工作的情况。
(转载自广西机构编制网http://www.gxbb.gov.cn/gxxztz/gxxzspgg/8a818e325e4e0ce7015e516a7cb90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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